芬兰是多党制议会民主国家,总统为国家元首。1917年12月6日,芬兰宣布其独立。自独立之日起,芬兰便坚持西方民主道路发展,经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于1995年正式加入欧盟。
在芬兰,人民拥有政治权利并通过议会来行使。
在地方级,芬兰设有直辖市,选举出地方议会。每个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个人的选举权将自动登入选民登记册。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每六年选举一次。新宪法于2000年通过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订,新宪法加强了议会和政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新宪法加强了总理的地位并削减了总统的部分权力。总统与政府一起制定芬兰外交政策,掌管与别国的关系,参与国际会议和谈判。由总统统帅三军。
共和国独立后,芬兰已有12任总统。自1994年以来,总统由选民普选直接产生。如果没有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赢得多数席位,则在两位领先候选人之间进行第二轮对决。最多连任两届。
2000年,芬兰人选出首位女总统塔里娅·哈洛宁,于2006年再次当选。 现任总统为绍利·尼尼斯托。
议会(芬兰语eduskunta) 由200名议员组成,每四年选举一次。上次选举在2011年举行。采取一院制。
议会颁布芬兰法律,核准国家预算,批准国际条约,并监督政府。议会还负责推选总理和批准政府计划。政府计划 是政府与会各方商定的行动计划,它提出了新政府面临的主要任务。
芬兰是一个多党制国家。多党制的一个特点是,没有一个政党很可能在议会选举中赢得绝对多数,因此,国家总是有一个联合政府,以此来赢得议会的支持。一般在议会占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将成为首相。
近几十年来,三大主要政党是一直温和保守的民族联合党、社会民主党和芬兰中间党。在2011年的议会选举中,被称为正统芬兰人党一方收到显著数量的选票。
政府由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总理由议会选举产生。
经过选举,根据议会的选举结果,各政党参与对政府的谈判组成联合执政政府。政府由总统正式任命。
政府一方面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另一方面又是政策的决策机关。 总理领导政府的活动,并负责编制和审议政府被委任的事项。总理主持政府全体会议。 政府须获得议会的支持。
现任总理亚历山大·斯图布,民族联合党人领导。
芬兰共有以下12个部委,分管各领域政府事务:
总理办公室 Prime Minister's Office
外交部 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教育文化部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Culture
农林部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交通运输部 Ministry of Transport and Communications
就业与经济部 Ministry of Employment and the Economy